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
中法邦
-
426
-
187 7320 5838
-
2020-08-12 10:52:33
一、什么是姓名权?
(一)姓名权的概念:
姓名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本文使用“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
(二)姓名权的内容:
1、改名权
改名权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2、姓名使用权
姓名使用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专有使用权。使用自己的姓名是自然人姓名权的重要内容,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使用本名,也可以使用自己的笔名、艺名或化名等。任何组织与个人都不得强迫自然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一姓名。
3、自我命名权
自我命名权就是自然人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然人的姓,原则上不能选择。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有子女随父姓的习惯,但我国现行《婚姻法》第22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如果自然人依法重新选择姓氏,法律也不应干涉。即使女子结婚后是在自己的姓名之外再加上丈夫的姓,也是依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二、侵犯姓名权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姓名权的损害是一种非财产的损害,它以精神损害为内容而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因为它体现的是人格利益而不是财产利益。姓名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可以间接地导致姓名权主体的财产损害。但姓名权的损害本身不等于财产损害,不能将姓名权的损害理解为既是一种精神损害又是一种财产损害。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据此,侵害姓名权的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2020-11-25 11:05:45
-
欠钱被起诉会被限制出境吗
2020-10-28 17:40:43
-
民法典个人与企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期
2020-12-26 17:18:27
-
职工可以怎么查社保卡的钱
2020-12-03 11:58:36
-
股票期权手续费什么时候交
2020-10-28 17:14:23
-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了就可以执行?
2020-07-07 17:57:42
-
有些企业为什么一边裁员一边招聘?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0-07-20 10:38:17
-
餐饮手破了算是工伤吗
2020-12-22 11:00:11
-
喝酒撞死人私了会不会坐牢
2020-10-15 17:14:18
-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020-10-09 17:14:50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