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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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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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2 15:21:34
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要作用:
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房地产预售市场秩序、维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预售人在预售项目未竣工前将商品房预售款挪作他用、保证预售款在项目竣工之前,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以及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及法定税费,做到专款专用。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是预售人在竣工验收前出售其开发的商品房时,于该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预售人应当在进行商品房预售前,在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户,委托开户银行为预售款监管银行,并由预售人、预售款监管银行和担保公司三方签订市房管局监制统一格式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进行商品房广告发布,凡擅自进行预售、收取预售款及进行广告发布的开发企业,均属违法,知情者可向房管部门投诉,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查处。
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意义: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设定商品房预售款监控的法律依据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主要的意义是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户,专款专存,专款专用。为便于预售款监管,确保预售款全额及时到位,实行票款分离,预售人不得擅自收取任何性质的预售款,预售款由预购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综上所述,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是为了确保预售人能履行合同,维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要求预售人必须将预售商品房所得的款项用于预售商品房建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应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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