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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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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15 14:59:07

一、杭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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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杭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受理条件


(一)申请登记的不动产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内;


(二)申请登记的事项属于本机构登记职责范围;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杭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线下办事地点/时间


具体地址: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L楼)(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311号市民中心L楼)二楼3-54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具体地址:平海大厦房产交易大厅(市行政服务中心(住保房管)分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三楼1-9号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四、杭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设定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第三节 预告登记第八十五条


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一) 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的(二) 不动产买卖、抵押的(三) 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款 预告登记生效期间,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权利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第三款 预告登记后,债权未消灭且自能够进行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第八十六条 第一款 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二)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三) 其他必要材料第二款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三款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第四款 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


第八十七条 第一款 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 不动产转让合同(二) 转让方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三) 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四) 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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