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
-
中法邦
-
669
-
187 7320 5838
-
2020-08-15 15:03:45
一、解封保全要原告申请吗
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并不一定要原告提出申请,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六条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诉讼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诉讼保全是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做出的,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提出诉讼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或者包含给付之诉的合并,即提起诉讼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因为诉讼保全的对象是双方争执的标的物,或者与争议有关的财物,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案件在判决后能得到切实执行。而民事执行必须是给付之诉,即必须有给付内容。因此,如果申请人将不具有财产给付内容,采取保全措施也就失去了意义。单纯的确认之诉、变更之诉,都不具有给付内容,不适用诉讼保全。
2、必须具备诉讼保全的前提。必须是有可能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国家、人民财产的进一步损失,使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和造成无法挽回的遗患后果。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不履行探视权拘留几天
2020-11-06 11:03:13
-
伤残鉴定做完后怎么办
2020-09-12 17:40:49
-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哪些
2020-12-10 17:58:15
-
物业费预交一年合理吗
2020-09-19 17:49:19
-
婚前购房,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呢?
2020-07-17 10:56:40
-
诉讼的费用是要先出吗
2020-12-30 11:42:17
-
如何避免诉讼中人为的管辖权异议
2020-07-20 10:30:46
-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2020-08-12 11:07:23
-
辞退员工赔偿金个税计提吗
2020-10-15 17:03:21
-
回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2021
2021-01-26 1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