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偿还
-
中法邦
-
552
-
187 7320 5838
-
2020-08-18 16:26:58
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偿还
一、企业重整后之前的债务怎么偿还
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法院裁定企业破产重整后,对于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破产重整已计划的约定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八十一条 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二)债权分类;
(三)债权调整方案;
(四)债权受偿方案;
(五)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六)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七)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二、破产重整程序基本特征
1、程序启动主体多元
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程序中,程序的启动主体只包括债权人及债务人。与此相对而言,重整程序的主体更加多元化,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股东,甚至董事会也在一些国家、地区的立法上也获得了重整申请权。例如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282条即属此类。
2、担保物权受限
从世界范围来看,重整程序中担保债权人的担保物权受到严格限制——在重整期间暂停行使。但是,在破产清算、和解程序中,各国立法一般都赋予该类债权人不依程序而优先受偿的别除权利。
3、参与主体广泛
在破产清算、破产和解程序中,参与主体仅仅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虽然债务人股东有权列席债权人会议,但是他们并不享有对决议事项的表决权。重整程序中,股东的法律地位得以明确,他们不仅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而且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对重整计划享有表决权。
4、重整程序效力的优先性
从程序效力而言,重整程序的优先性主要体现在,法院裁定重整后,债务人涉及的破产清算、和解、强制执行及因财产关系所引发的诉讼等程序都应停止。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法院对扣押的动产或不动产该如何处理
2020-09-04 10:49:29
-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2020-08-31 10:59:57
-
离婚协议书能补办吗,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
2020-07-28 09:19:53
-
诱拐幼童怎么判刑
2020-08-25 17:32:46
-
拆迁房如何写卖房产买卖合同
2020-08-12 15:15:24
-
醉驾拘役七天会影响下一代吗
2020-09-21 11:59:24
-
争议的土地是否可以撤销确权
2020-10-20 18:01:52
-
职工医疗保险如何转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020-09-03 11:52:55
-
六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2020-08-20 15:52:59
-
劳务派遣证怎么办,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021-01-18 17:06:03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