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给谁?
-
中法邦
-
4384
-
187 7320 5838
-
2020-07-08 16:08:47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送达给谁?
回答:应当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即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收到该鉴定书。
法律依据:第二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上一篇: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在多久时间内可以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手指的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0-12-02 11:42:34
-
结婚的法定年龄男女双方各是多少岁
2021-01-18 17:03:17
-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可以全部委托出去吗?
2020-07-06 09:59:15
-
民法典能否要求托运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020-11-12 17:30:47
-
劳动纠纷超过仲裁时效了怎么办
2020-10-15 17:27:16
-
离婚不看孩子是合法的吗
2021-02-23 17:47:42
-
担保人有回迁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0-10-20 17:05:17
-
以技术入股是实股吗
2020-12-14 11:51:11
-
集团申请破产股票怎么办
2020-12-14 11:12:09
-
股东投资款可以撤回吗
2020-10-28 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