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14条具体内容
-
中法邦
-
633
-
187 7320 5838
-
2020-08-26 11:46:41
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14条具体内容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可进入有关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一)因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抽查、案件调查等,确有必要实施现场检查;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实施现场检查;
(三)有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四)检查内容属于商务行政执法范畴。
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应当经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执法机构负责人事先批准。情况紧急来不及报批的,应当在事后 及时补办手续。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021-02-01 17:12:09
-
在线律师专业为你解答疑惑
2020-09-18 18:01:43
-
法律规定买卖婚姻无效吗
2020-10-16 10:54:14
-
民法典的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有哪些
2020-11-26 17:24:16
-
根据法律规定入股没签合同怎么要钱?
2020-08-17 10:27:33
-
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帮企业收回应收账款!
2020-07-21 17:52:15
-
共产党员损害公共财产如何处理
2020-12-07 17:12:18
-
罗村离婚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电话
2020-09-18 17:34:27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谁担任
2020-12-07 17:08:30
-
规章制度设立颁布的技巧和方法
2020-07-08 09:00:50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