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
中法邦
-
440
-
187 7320 5838
-
2020-09-07 17:56:20
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导读: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一、外资企业股权转让所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书》
2、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新的外方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在境外公证后经我国驻外(当地)使领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若外方投资者为自然人,本人在中国境内,则提供护照原件核对,不必公证认证。中方投资者则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3、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受让方的当地银行出具,其帐户余额最好不低于本次的转让额,表明有能力购买该股权。
4、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或《决定》
5、《股权转让协议》
6、《合资或合作合同》及《合同修正案》
7、《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
8、《董事委派书》及《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
9、 新任董事会成员或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
10、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股权转让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股权转让后,其股权结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须中方控股的,外方不得控股。
3、股权转让后外方的持股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政策上视同内资企业,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
4、除非股权转让后变更为内资企业,否则不得将股权转让给中方的自然人。
三、外资企业因股权转让变更为内资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1、出口企业要先办理海关注销,来料或进料加工企业,有加工手册没用完的,海关保号三个月,自海关注销之日起三个月内新的海关手册必须办理完毕,把原手册未用完的部分转在新手册上。时间比较紧,不能拖延。
2、原来的生产型外资企业需要继续从事出口业务的,其经营范围必须添加“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
3、成立不足十年的生产加工企业,若在此之前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须依法补税。
4、生产加工企业原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还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违反程度】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
2020-07-10 10:37:42
-
公司法人坐牢公司注销不了怎么办
2020-08-31 16:15:12
-
债务人借钱不还可以凭借条起诉嘛
2020-10-15 11:58:37
-
运输毒品罪一般羁押多久会判刑
2020-12-04 17:51:24
-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2020-10-23 11:51:18
-
赠与抚养协议和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2020-12-16 11:54:19
-
唐山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初审收费吗
2020-08-24 17:31:26
-
谁有资格领取安置补助费
2020-10-28 17:47:16
-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施行】
2020-07-08 15:23:24
-
物业费预交一年合理吗
2020-09-19 17:49:19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