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求退还聘礼的条件是什么
-
中法邦
-
615
-
187 7320 5838
-
2020-09-15 11:19:17
离婚要求退还聘礼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离婚要求退还聘礼的条件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支付聘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等,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具体情况可以基于实际的支付情况而定。
一、 离婚要求退还聘礼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要求退还聘礼的条件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不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1)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这时涉及到彩礼的认定应当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可以退还的情形,但涉及到具体的司法判决处理,应当基于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著作权保护期规定自然人死后多少年
2020-12-21 11:59:07
-
合同诈骗多少钱才能立案
2020-12-16 11:13:37
-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倒置取消了吗
2020-08-10 15:47:38
-
去社区开居住证明要什么材料
2020-08-28 10:41:06
-
行政处罚有哪几个基本特征
2020-09-21 11:10:37
-
民法典中公寓的居住权是多少年
2021-01-16 17:27:05
-
贷款到期还不上怎么办,有什么影响吗
2020-09-25 16:55:45
-
夫妻只有一方有公积金能贷款多少
2020-08-10 11:28:40
-
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理工作,物业公司可以全部委托出去吗?
2020-07-06 09:59:15
-
买了产权车位,没有缴税,会有迟纳金吗
2020-12-21 17:00:58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