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轮候
-
中法邦
-
326
-
187 7320 5838
-
2020-09-18 17:43:37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轮候
一、公租房轮候是什么
1、公租房轮候是指有关部门对你的申请审核通过。根据《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3、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轮候
二、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轮候
(一)、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限制。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列为公共租赁住房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三)、年满十八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
三、申请轮候公租房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五年。第八条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非法私藏枪支罪最多判多少年
2020-08-24 10:00:47
-
卖房违约怎么样赔偿标准
2020-12-09 11:31:13
-
仲裁申请书需要载明用人单位什么具体事项?
2020-07-09 09:57:14
-
民法典的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有哪些规定
2020-11-17 17:21:09
-
民法典中二手房已过户如何撤销合同
2021-02-21 17:48:28
-
伪造假土地使用证犯罪吗
2020-12-14 11:45:05
-
夫妻在离婚后不给财产怎么办
2020-09-15 11:04:09
-
口供不一致可以结案吗
2020-08-20 11:36:45
-
交通事故全责致人死亡要坐牢吗
2020-11-23 17:06:26
-
房地产公司资质要求有哪些,其资质在哪里查询
2020-10-28 17:08:13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