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吗?
-
中法邦
-
627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09:56:30
【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名称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吗?
解答:劳动合同的变更实际上就是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的履行,指的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由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的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内容发生了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但是,即使没有从形式上变更劳动合同,也并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效力。
关于这一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关于工伤的六个“易错题”,你能答对几个?
2020-07-27 11:52:20
-
行政诉讼需要多长时间提交证据
2020-10-26 11:36:58
-
退休职工返聘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2020-08-14 11:02:20
-
不同情况的异地违章的查询与处理
2020-08-21 15:43:59
-
抱走别人家的孩子触犯哪些法律
2020-08-25 16:05:22
-
十年前借条现在翻十倍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
2020-09-14 11:48:27
-
承诺出资是否可以承担公司债务
2020-11-06 16:51:12
-
民法典中签订合同没履行怎么处理
2020-12-31 17:21:07
-
写借条要有证人才能有效吗
2020-09-11 11:45:37
-
登记离婚冷静期什么时候执行
2020-08-31 10:40:48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