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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被盗用来开信用卡透支遭银行追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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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30 17:53:03

资料被盗用来开信用卡透支遭银行追债怎么办



一、材料被盗用来开信用卡透支遭银行追债怎么


当事人因材料被盗开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银行向当事人追讨信用卡欠款时,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查验归于盗用材料开信用卡的,不承当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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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则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许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责任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报案或许举报。


被害人对侵略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许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报案或许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关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承受。关于不归于自己统辖的,应当移交主管机关处理,并且告诉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关于不归于自己统辖而又必须采纳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纳紧急措施,然后移交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妨害信用卡办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运用假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别人信用卡”,包含以下景象:


(一)拾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二)骗得别人信用卡并运用的;


(三)盗取、收买、骗得或许以其他非法方法获取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运用的;


(四)其他冒用别人信用卡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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