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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发生性关系后反悔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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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10 17:55:14

同意发生性关系后反悔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一、赞同产生性关系后反悔男方构成强奸罪吗


在定罪方面,需求完整的证据链证明男方有罪,不会仅仅凭仗女方的口供。假如女方其时是赞同的,是不会构成强奸罪的。


一般状况中,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要满意以下几个方面:


1、违法目标


现在,强奸罪现阶段的违法目标只限于女人,不包括男性。


2、违法行为


(1)须违反妇女的毅力,产生关系前女方不赞同,男方违反妇女毅力强行产生性关系。


(2)男方有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使妇女处于不能抵挡、不敢抵挡或许趁妇女处于不知、无法抵挡的行为。


3、违法行为人


(1)施行强奸罪男方须有到达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指已满十四周岁的正常男性。


(2)男方主观上有必要是成心,并且具有奸污的意图,假如只是以性交以外的行为满意性欲的,如搂抱、抚摸行为,就会以强制猥亵罪定罪处罚。


因而,假如女方赞同产生性关系,男方也没有采纳暴力的手法产生性关系的,即使女人事后反悔,原则上男方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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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污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污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污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许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强奸罪的概念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毅力,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妇女产生性交的行为,或许成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产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名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反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要挟或伤害等手法,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我国将该罪归属为刑事领域。违反女人意愿,选用暴力或其他手法(恫吓、条件协迫等)强制性与之产生性行为的可定义强奸罪。另外,假如与14周岁以下幼女产生性关系,不管该幼女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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