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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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7 17:31:30
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是多长时间
一、连带确保的确保期限是多长时间《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连带确保职责的期限由确保人与债权人洽谈确认,如果没有约好的,确保的期限是债款实行期满后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六条 连带职责确保的确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好确保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款实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
在合同约好的确保期间和前款规则的确保期间,债权人未要求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

二、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承当职责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确保的确保人只是在主债款人不实行时,有代为实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职责确保中的确保人与主债款人为连带职责人,债权人在确保范围内,既可以向债款人求偿,也可以向确保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款人和确保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职责确保中确保人与主债款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职责承当问题适用于连带职责的法律规则;而一般确保中确保人与主债款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款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实行债款后,确保人对主债款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确保中的确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职责确保中的债款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款人作为是否实行确保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职责确保是由法律规则或当事人约好,无规则或约好的,按连带职责确保承当;而一般确保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好。
(五)连带职责确保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确保人的担负相对较重;而一般确保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确保人的担负也就相对较轻。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 【确保期间】确保期间是确认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确保人可以约好确保期间,但是约好的确保期间早于主债款实行期限或许与主债款实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好;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确保期间为主债款实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款人对主债款实行期限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确保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款人实行债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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