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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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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4 17:38:11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侵略著作权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样承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略著作权罪】以盈利为意图,有下列侵略著作权景象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其文字著作、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著作、计算机软件及其他著作的;


(二)出书别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答应,仿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冒充别人署名的美术著作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以盈利为意图,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略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归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严峻情节”,应当以侵略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其文字著作、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著作、计算机软件及其他著作,仿制品数量算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峻情节的景象。


以盈利为意图,施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略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归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归于“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应当以侵略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其文字著作、音乐、电影、电视、录像著作、计算机软件及其他著作,仿制品数量算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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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略著作权罪的违法对象有哪些


1、别人的著作:包含文字著作;口述著作;音乐、戏曲、曲艺、舞蹈著作;美术、拍摄著作;电影、电视、录像著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阐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著作;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著作。


2、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冒充别人署名的美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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