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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现状调查,土地权属有争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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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6 17:44:19

土地现状调查,土地权属有争议怎么办



一、土地现状查询,土地权属有争议怎么办


土地现状查询后,对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能够洽谈处理,洽谈不成可向请求人民政府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处理;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接到处理决议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处理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动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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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土地挂号确权需求的材料


乡村团体土地确权挂号发证是对乡村团体土地所有权和团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力的确权挂号发证。乡村团体土地使用权包含宅基地使用权、团体建造用地使用权等。乡村团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挂号发证要覆盖到全部乡村范围内的团体土地,包含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的建造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失。


1、确权,指的是承认权力,便是你现在的权力状态。现在的乡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乡村团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承认工作。


2、确权的意图是清楚产权,防止由于挂号准则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行乡村团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通。


3、确权仅仅一个手法,是对现在具有的各项权力的承认。现有政策现已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够继承和流通。


乡村土地挂号确权需求的材料如下: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zhi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议;


2、城镇地籍查询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造用地的同意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查询资料;


6、人民政府颁布的房产证明;


7、新中国建立之后双方签定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


8、危改、安居方案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


9、法院判定:使用土地的现实情况,是占有仍是侵吞,是好心的仍是恶意的,是长时间的仍是暂时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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