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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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16:54:0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兼并后原公司债款怎样处理
对公司兼并后债款的处理,我国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兼并,应当由兼并各方签定兼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兼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告诉债款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布告。债款人自接到告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告诉书的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能够要求公司清偿债款或许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兼并时,兼并各方的债款、债款,应当由兼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许新设的公司继承。”
《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 【法人兼并、分立后权力义务的享有和承当】法人兼并的,其权力和义务由兼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当。
法人分立的,其权力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款,承当连带债款,可是债款人和债款人另有约好的在外。
即不论公司的兼并是两个公司兼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款的公司被兼并,其所负的债款就由新公司承当。

二、公司兼并后不还账怎样办
公司兼并后应当偿还账款,可是很多人却借此逃脱债款,不肯还账,为了防止这样的状况,债款人有以下处理方法:
(一)建立担保
公司兼并后有告诉和布告的义务,在法律规定时刻即接到告诉三十日内或自布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款人能够要求公司建立担保。
公司兼并时的意图不明,兼并后的公司信誉难料。要想确保债款的完成,债款人最好活跃动作,能够恳求新公司为原债款建立担保。一旦遇上不还账的状况,债款人的债款还有担保物来保证完成。
(二)向法院申述
假如新公司以债款随公司兼并消除这样的借口拒不还账,债款人恐怕也难以通过平和的手法讨回欠款。这种状况下,债款人的做法有两个。
1、请律师陪同前往,由律师向新公司说明应当实行债款的义务,并奉告不实行债款将会承当的责任。公司对法务都看得比较重,因而由律师出头,能够让公司有所忌惮。
2、向法院提申述讼。这是最终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债款人必然享有债款,因而应当遭到法律保护。向法院申述,借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合法利益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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