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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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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01 11:21:14

股权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导读:签了一份有用的股权转让合同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则,企业的股权发生改变时,应在企业规章、股东名册进行改变挂号,然后还要在工商挂号机关进行改变挂号。在企业规章和股东名册中对股权改变进行挂号即为企业内部的挂号手续,而在工商挂号机关进行改变挂号手则为企业外部的挂号手续。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买卖中,一份有用的股权转让合同是根底,没有这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就没有要求改变挂号的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是有用性决议整个股权转让买卖的合法性,要使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用就必须严厉把握公司法的限制性规则,尤其是对外转让股权时不能侵略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签了一份有用的股权转让合同后,根据我国法律规则,企业的股权发生改变时,应在企业规章、股东名册进行改变挂号,然后还要在工商挂号机关进行改变挂号。在企业规章和股东名册中对股权改变进行挂号即为企业内部的挂号手续,而在工商挂号机关进行改变挂号手则为企业外部的挂号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赞同,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赞同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赞同转让。


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洽谈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洽谈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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