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税怎么样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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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10:49:04
不交税怎么样处罚
导读: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处分。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偷税数额占应交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许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分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处分。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交税人采取假造、变造、隐匿、私行毁掉帐簿、记帐凭据,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许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的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偷税数额占应交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许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分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偷税数额占应交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对屡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依照累计数额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交税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和报送交税材料的,或许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许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据及有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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