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时如何判定一方为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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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17:28:49
民法典离婚时如何判定一方为有过错
一、民法典离婚时怎么判定一方为有差错
(1)不忠实行为
(2)重婚
(3)同居
(4)家庭暴力
(5)优待、遗弃家庭成员
(6)不良恶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差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搬运、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许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吞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切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能够少分或许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切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挂号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挂号依照初审——受理——检查——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资料;
(二)、婚姻挂号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资料;
(三)、婚姻挂号员向当事人批注婚姻法关于挂号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挂号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志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志愿;
(五)、两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两边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两边亲安闲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挂号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两边各一份,婚姻挂号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挂号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检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布离婚证。颁布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两边均在场时依照下列过程进行:
1.向当事人两边核实名字、出生日期、离婚志愿;
2.奉告当事人两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联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联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自己亲安闲《离婚挂号检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名字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成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两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挂号处”。注销后的成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别离颁布给离婚当事人两边,向两边宣告:获得离婚证,免除夫妻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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