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如何办
法律资讯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如何办

  • 中法邦
  • 272
  • 187 7320 5838
  • 2020-12-10 11:18:24

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到如何办



导读:在乡村宅基地确权挂号过程中,下列景象下,乡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1、宅基地不符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除承继和分家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越一处以上的;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制作的住所。

在乡村宅基地确权挂号过程中,下列12种景象下,乡村宅基地是不予确权的:


image.png


1、宅基地不符合《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承继和分家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越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乡村购买和制作的住所;


4、土地权属有争议没有处理结束的;


5、乡村村(居)民因新建住所,应当撤除而未撤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闲暇或房子坍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运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所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顿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接连两年未运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所;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约束土地权利的;


12、法令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景象。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由当事人洽谈解决;洽谈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议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议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在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上一篇:欠款人在异地要怎样起诉

下一篇:没有工作离婚后抚养费怎么付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