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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诽谤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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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14 17:15:13

民法典被诽谤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一、民法典被诋毁侵略声誉权怎么办


民法典规则,诋毁别人侵略了别人声誉权的,受害人能够要求侵权人承当侵权责任,如恢复声誉权、中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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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当民事责任的方法】承当民事责任的方法主要有:


(一)中止损害;


(二)扫除阻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产业;


(五)恢复原状;


(六)修补、重作、更换;


(七)持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付出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则惩罚性赔偿的,按照其规则。


本条规则的承当民事责任的方法,能够单独适用,也能够合并适用。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声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声誉权。任何安排或许个人不得以侮辱、诋毁等方法损害别人的声誉权。


声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威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声誉权的约束】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别人声誉的,不承当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在外:


(一)伪造、歪曲事实;


(二)对别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别人声誉。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损害声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依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损害其声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纳更正或许删除等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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