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移送裁定不能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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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10:51:23
法院移送裁定不能上诉吗
导读:移交裁决可以上诉,由于根据咱们国家相关的法令当中明确地规则的,法院如果自行决定移交相关的统辖权案子,当事人,关于这种移交的成果不满意的状况之下是可以上诉的,就是归于当事人的一种权利。
一、移交裁决不能上诉吗?
移交裁决可以上诉,法院自行决定移交统辖的案子,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子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应当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交的人民法院以为受移交的案子按照规则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不得再自行移交,当事人在辩论期间届满后未应诉辩论,人民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子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应当裁决移交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移交统辖的条件是什么?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子不归于本法院统辖的,应当移交给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交的人民法院以为受移交的案子按照规则不归于本院统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不得再自行移交。”据此规则,移交统辖的适用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现已受理案子。
若没有受理的案子,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统辖的,不存在移交统辖问题,应奉告当事人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子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统辖权。
依法享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统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子。
(三)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统辖权。
这是对移交案子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交,只能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移交。
在具有上述三个条件的一起,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则的“不得再自行移交”的含义,才干正确认识和适用移交统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交,是指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交案子裁决,对承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交案子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交。如受移交案子的人民法院以为该院依法确无统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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