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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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7:06:08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一、团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1、奉告征地状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分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规范、安顿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奉告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户。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分会同交通、林业部分,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品种、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安排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分应奉告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规范、安顿途径有请求听证的权利。
4、签定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分要依照本方案拟定的补偿规范,与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个人签定征地补偿协议。
5、揭露征地同意事项。经依法同意征收的土地,除触及国家保密规则等特殊状况外,省国土资源厅经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同意事项。
6、付出征地补偿安顿费。征地补偿安顿方案经市、县政府同意后应按法律规则的时限向被征地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按时付出征地补偿安顿费用。
团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二、什么是团体土地征收
团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求,经过法定程序,将原归于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同意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布告并安排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布告规则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布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办理征地补偿挂号。
三、土地办理法关于征收团体土地的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办理法》第十一条: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委员会运营、办理;已经分别归于村内两个以上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的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小组运营、办理;已经归于乡(镇)农人团体所有的,由乡(镇)乡村团体经济安排运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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