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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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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1-04 17:22:00

民法典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后如何处置



一、民法典土地出让合同免除后怎么处置


民法典规定,土地出让合同免除后,合同的权力和责任就会停止,假如合同是一方违约免除的,违约方要承当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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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八条 【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法建立建造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选用书面形式订立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造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称号和居处;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处、规划条件;


(五)建造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法;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百六十五条 【合同免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建议免除合同的,应当告诉对方。合同自告诉到达对方时免除;告诉载明债款人在必定期限内不实行债款则合同自动免除,债款人在该期限内未实行债款的,合同自告诉载明的期限届满时免除。对方对免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构承认免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告诉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许恳求裁定的方法依法建议免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许裁定机构承认该建议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许裁定恳求书副本送达对方时免除。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免除的效力】合同免除后,尚未实行的,停止实行;已经实行的,依据实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能够恳求恢复原状或许采纳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恳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免除的,免除权人能够恳求违约方承当违约责任,可是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主合同免除后,担保人对债款人应当承当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当担保责任,可是担保合同还有约好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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