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法律资讯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 中法邦
  • 428
  • 187 7320 5838
  • 2021-01-04 17:42:04

抢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争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争夺国家机关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所损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偷盗、争夺或许消灭国家机关公函、证件或印章的行为。


所谓偷盗,即隐秘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纳自认为不被公函、证件、印章的保管者、使用人、所有人发觉的方法暗中将公函、证件、印章取走的行为。偷盗的有必要是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或印章,才能构本钱罪。如果所偷盗的不是公函、证件、印章或许虽是公函、证件、印章但不归于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亦不能构本钱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偷盗罪、偷盗武装部队公函、证件、印章罪等治罪。


所谓争夺,即揭露攫取,是指当着公函、证件、印章所有人、保管者、使用者的面而忽然攫取公函、证件、印章的行为。既可所以乘人不备,又可所以在他人有备的情况下揭露攫取,如在保管人患病、中轻度醉酒减弱防护能力但神智清醒的情况下揭露攫取等。揭露攫取有必要针对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而实施。否则,虽有争夺行为,但不是争夺公函、证件及印章或虽是公函、证件或印章但不是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或印章,也不能构本钱罪。构成犯罪的,应是构成他罪如争夺罪、争夺武装部队公函、证件、印章罪等。


所谓消灭,其方式多种多样,如撕、扯、烧、浸、涂、污等等。既可以表现为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如不当心将公函掉入水中、火中而不立即采纳办法让其随水漂流、浸湿或烧掉,亦可构本钱罪。至于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的概念,已在假造、变造、生意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中作过介绍,这儿就不再赘述。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本钱罪。既可所以武士,又可所以非武士。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有必要出于故意,即明知是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及印章而仍决意偷盗、争夺或消灭。过错不能构本钱罪。如果不知是公函、证件、印章而偷盗、争夺或消灭的,不能构成木罪,但可构成他罪如偷盗罪、争夺罪等。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或为了招摇撞骗,或为了出卖投机,或为了自用,等等。不管动机怎么,均不影响本罪建立。


image.png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假造、变造、生意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公函、证件、印章罪】假造、变造、生意或许偷盗、争夺、消灭国家机关的公函、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许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一篇:社保每个月什么时候交,延迟缴纳有什么后果

下一篇:民法典中孩子抚养权官司要多久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