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
中法邦
-
406
-
187 7320 5838
-
2021-01-16 10:51:20
2021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导读: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一、婚姻无效有哪几种情形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呢?难道只有夫妻双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
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
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国家高新认定流程是怎样
2021-01-04 17:00:09
-
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可以吗
2020-10-21 17:34:37
-
公诉案件判决当事人如果不服还可以自诉吗
2020-10-31 11:12:23
-
没有环评手续的小型养殖场就是违建吗
2020-10-22 17:19:47
-
租房合同违约中介费需求付出吗
2020-08-27 17:30:16
-
民法典婚姻无效能否请求返还彩礼
2020-11-27 17:24:32
-
所有类型的公司治理合同有哪些?
2020-07-29 10:03:15
-
民法典撤销权都有哪些
2020-12-07 17:21:36
-
民法典中离婚后发现婚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2021-01-16 17:35:10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能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
2020-07-09 08:53:32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