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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职工出差在外期间,因应酬喝酒过多不幸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 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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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8 15:35:53

如果职工出差在外期间,因应酬喝酒过多不幸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回答:不能。

法律依据:第十一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职工在应酬中应该量力而行,充分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不能逞强,要对自己身体负责。企业应当增强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酒桌上应酬,加大对员工普法,提升企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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