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职工出差在外期间,因应酬喝酒过多不幸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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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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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8 15:35:53
如果职工出差在外期间,因应酬喝酒过多不幸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回答:不能。
法律依据:第十一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职工在应酬中应该量力而行,充分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不能逞强,要对自己身体负责。企业应当增强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酒桌上应酬,加大对员工普法,提升企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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