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优先抚养权声明需要公证吗
-
中法邦
-
510
-
187 7320 5838
-
2020-08-25 10:52:26
放弃优先抚养权声明需要公证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因公死亡销户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2021-01-05 17:53:19
-
员工纵使百般“不是” 单位解除仍需程序
2020-07-16 09:56:25
-
是否能将持有借条的推定为债权人
2020-12-03 11:48:03
-
代课老师签了合同可以不做吗
2020-09-07 17:03:18
-
工伤鉴定轻伤单位如何赔偿
2020-10-24 17:11:20
-
小额存款取消公证继承有哪些规定
2020-09-04 11:45:13
-
二手房改房怎么交易
2020-12-07 10:54:03
-
公司欠钱不还怎么办,有什么后果
2020-09-26 17:26:22
-
城镇低保户申请要求中有无年纪限制
2020-11-03 10:51:04
-
离婚前产生的债务,在执行程序中能否追加原配偶为被执行人?
2020-07-22 08:52:13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