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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取消低保业务收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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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5 17:09:36

汕尾取消低保业务收费吗



一、汕尾取消低保业务收费吗


无费用。





二、汕尾取消低保业务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方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日子保证规范,且符合当地最低日子保证家庭产业情况规则的家庭,给予最低日子保证。


第十条 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依照当地居民日子必需的费用确定、发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化情况当令调整。


最低日子保证家庭收入情况、产业情况的认定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制定。


第十一条 请求最低日子保证,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向户籍地点地的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请求;家庭成员请求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请求。


(二)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经过入户查询、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请求人的家庭收入情况、产业情况进行查询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请求人地点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请求予以同意,并在请求人地点村、社区发布;对不符合条件的请求不予同意,并书面向请求人阐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同意取得最低日子保证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照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日子保证规范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日子保证金。


对取得最低日子保证后日子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沉痾患者,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纳必要措施给予日子保证。


第十三条 最低日子保证家庭的人口情况、收入情况、产业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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