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唐山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资讯

唐山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 中法邦
  • 403
  • 187 7320 5838
  • 2020-08-25 17:11:55

唐山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唐山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药品批准文号的再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再注册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image.png



二、唐山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批准文号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申请,没有违反《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及相关法规要求的情形。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有效期届满前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2.未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时提出的有关要求的; 


3.未按照要求完成IV期临床试验的; 


4.未按照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


5.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评价属于疗效不确、不良反应大或者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6.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应当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 


7.不具备《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有关条件的; 


8.未按规定履行监测期责任的; 


9.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一个批准文号对应一套申请资料;申报资料每册不超过300页装订。


上一篇:退休返聘合同到期不续签需要补偿吗

下一篇:汕尾取消低保业务收费吗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