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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抱摔幼童死亡如何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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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8-29 16:23:05

父亲抱摔幼童死亡如何定责


近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视频中可见一位父亲亲手将幼童抱起来狠狠摔在地上,导致幼童逝世,这种行为十分恶劣。那么父亲抱摔幼童逝世如何定责?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中法邦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父亲抱摔幼童逝世如何定责


该男子现已构成虐待了,归于成心侵犯幼童的生命,健康的损伤行为,而且造成幼儿身体的多次残伤,直接要挟到了生命,一起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成心损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成心杀人罪】成心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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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过错致人逝世罪与直接成心杀人罪有什么区别


过错致人逝世罪,是指由于普通过错致人逝世的行为。过错致人逝世罪有必要是过错,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他人逝世的损害成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现已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使产生他人逝世的损害成果。客观上有必要施行了致人逝世的行为,而且现已造成逝世成果,行为与逝世成果之间有必要存在因果关系。


直接成心杀人罪,施行的行为在片面上是属直接成心,所谓直接成心,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某种损害社会的成果,而且听任这种成果产生的心思情绪。


过错致人逝世罪与直接成心杀人罪主要区别有以下三个方面:


1、知道要素方面。前者有预见损害成果产生的可能,只因小看能够避免而予以听任,无知道上的过错;后者明知可能产生损害的成果且听任损害成果的产生,有知道上的过错。


2、毅力要素方面。前者对逝世成果的产生持反对情绪;后者则持有意听任、无意避免的情绪。


3、行为要素方面。前者确有避免逝世成果产生的客观依据,想避免而未能避免;后者则无避免逝世成果产生的客观依据,能够避免而不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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