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
中法邦
-
401
-
187 7320 5838
-
2020-09-11 16:56:09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一、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否会有补偿
房屋拆迁时对租户是有经济补偿的,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包括哪些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可独立完成,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组织、居民委员会等组织来实施调查登记工作。此调查登记应当是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并且在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前完成。调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房屋权属情况,即被征收房屋的物权归属;
(二)区位情况,由于房屋是不动产,区位对于房屋的价值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评估房屋价值时,区位因素是个十分重要的因素;
(三)用途,即房屋是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或其他。实践中,主要争议在于房屋用途的认定标准,是登记用途,还是实际用途;
(四)建筑面积,确定房屋价值必不可少,且十分重要的一个因素;
(五)建造时间、结构、新旧程度、楼层、朝向、周围环境等状况,对补偿也会有或大或小的影响;
(六)常住人口情况,包括户籍、实际居住、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等情况;
(七)其他,比如房屋装修、附属物、种植物(比如有名贵植物)等,都应当如实调查登记。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劳动法雇佣关系受伤怎么办
2020-12-14 11:27:06
-
故意伤害罪能监外执行吗
2020-09-24 17:05:00
-
第三次劳动合同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2020-09-08 16:51:35
-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2020-07-08 10:57:20
-
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是怎样的
2020-10-22 11:59:41
-
造成财产损失多少钱构成刑事犯罪
2020-09-02 18:03:48
-
合同解除权行使期限
2020-09-24 17:14:11
-
故意毁坏财物1万1千多会怎么定罪
2020-10-19 11:26:34
-
用人单位对于保留劳动关系的五六级伤残的员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2020-07-09 09:00:24
-
银行卡被冻结怎么解除
2021-01-09 11:54:09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