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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合同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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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15 16: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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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提早停止能够吗(《合同法》 有用日期截止于2020.12.31)


满意口头合同免除条件的,口头合同提早停止是能够的。


《合同法》认可口头合同的有用性,只要当事人意思标明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笃守信地实行,不得私行免除合同,假如满意合同免除的条件的,告诉到对方,即可免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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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免除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令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好实行自己的责任,不得私行变更或免除合同。”但在合同实行的过程中,假如呈现了法定的能够免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能够依法免除合同,停止合同的权利与责任,这就是合同的单独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能够免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指当事人在订立合一起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战胜的客观条件,包括自然灾害、战役、社会反常事件等。


(二)在实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标明或许以自己的行为标明不实行首要债款。首要债款即次要债款的对称,是指依据合同的约好,当事人应当承当债款的大部分或许对债权***利有重要或根本性影响的部分。


(三)当事人一方拖延实行首要债款,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实行的。拖延实行是指债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约好的实行期届满,仍未实行合同债款;或关于未约好实行期限的合同,债款人在债权人提出实行的催告后仍未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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