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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效力】问: 在诉讼阶段,如果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劳动仲裁的

  • 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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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9 10:08:15

【裁决书效力】问: 在诉讼阶段,如果原被告达成和解,原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效力如何认定?

回答:达成和解后,既可以由原告撤回起诉,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撤回起诉,等同于原告未提起诉讼,原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算15日期满后生效,而调解是诉讼程序中的结案方式,调解书生效,原裁决书不生效。

法律依据   第五十条 【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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