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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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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9-22 11:29: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哪里颁发的


导读:结合不同的运营承揽运营方法(以家庭承揽运营的承揽方、其他方法承揽运营的承揽方)来看,办理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的,一般是由县级以上当地政府依法挂号、审阅、核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的存案、挂号、发放等具体工作。

一、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哪里颁布的


依据不同的运营承揽运营方法(以家庭承揽运营的承揽方、其他方法承揽运营的承揽方)由县级以上当地政府依法挂号、审阅、核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的存案、挂号、发放等具体工作。




二、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颁布的程序是什么?


(一)实行家庭承揽的,按下列程序颁布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


1.土地承揽合同收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揽方案、承揽方及承揽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揽合同等资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资料予以初审。资料符合规则的,及时挂号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提出颁布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的书面请求;资料不符合规则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3.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请求资料予以审阅。请求资料符合规则的,编制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挂号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布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请求资料不符合规则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二)实行招标、拍卖、揭露协商等方法承揽乡村土地的,按下列程序办理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


1.土地承揽合同收效后,承揽方填写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挂号请求书,报承揽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揽方的资历、发包程序、承揽期限、承揽地用处等予以初审,并在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挂号请求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揽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经过的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挂号请求书,向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挂号。


4.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挂号请求予以审阅。请求资料符合规则的,编制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挂号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布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请求资料不符合规则的,书面通知请求人补正。


颁布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除工本费外,不得向承揽方收取任何费用。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工本费的开销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则。而要是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严峻污损、破坏、丢失的,承揽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请求换发、补发。经乡(镇)人民政府乡村运营管理部门审阅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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