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
中法邦
-
379
-
187 7320 5838
-
2020-09-22 11:50:18
质押合同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导读: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质押合同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质押合同的特殊生效要件
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全力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在权利凭证没有交给质权人之前,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尚未生效。
在实践中应注意无记名有价证券与记名有价证券的区分。以无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只要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押合同即随之生效;而以记名有价证券设质时,则应以背书方式为之,即把将该证券设定质押的情形注明在该证券上,然后再将证券交付给质权人。
出质人在权利凭证交付期日拒不交付权利凭证的,则质押合同不能生效。债权人只能要求债务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2、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3、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生效的条件应该是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其次是合同双方签订的时候所签订的内容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另外双方签订的合同,不得违反社会或者公众的利益,这样签订的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益,也就是说,想要合同生效是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够生效的。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知识产权纠纷级别管辖规定是怎样的?
2020-08-13 11:20:45
-
“今收到…”因收条写了个“今”字,5万欠款要不回来了!
2020-07-13 15:46:57
-
什么是国内优先权专利申请
2020-12-23 11:42:18
-
不当法盲!因公出差夜间猝死,算工伤吗?
2020-07-13 14:13:52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2020-08-10 16:00:12
-
律师支招,不知情情况下涉嫌电信诈骗应当这样解决
2020-11-19 17:03:11
-
买卖婴儿算犯法吗
2020-10-22 11:36:51
-
北京居住证过期多久了不能续签
2020-08-11 16:01:19
-
东莞债务纠纷好律师
2020-09-15 17:43:50
-
收养孤儿可以养几个2021
2021-01-15 17:57:01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