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行业讯息

【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

  • 中法邦
  • 631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09:18:34

【试用期】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但在目前的企业用工中,企业均有一条说明:试用期未通过者延长试用期。这是否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回答:延长试用期的规定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的试用期的规定,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55.jpg

上一篇:【试用期】 问:试用期工资该怎么确定才合乎法律规定?

下一篇:【试用期】问题:试用期内的员工可以享受婚假、陪产假、丧假等带薪休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