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劳动者行使辞职自由权时,如何保留证据?
-
中法邦
-
683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09:59:05
【辞职】劳动者行使辞职自由权时,如何保留证据?
解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单等)。
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职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擅自离职,那就被动了。

上一篇:【辞职】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劳动关系挂靠单位怎么处理
2020-12-16 11:21:46
-
民法典的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规定
2020-11-23 17:12:18
-
【合同无效】问题:如果劳动者提交的证件是假冒的,而且该证件是公司
2020-07-10 09:53:57
-
三门峡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收费吗
2020-08-24 17:02:53
-
口头遗嘱的程序是要怎样的
2020-09-08 17:29:01
-
如果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仲裁开庭的事宜,但是没有到场,有何法律效果
2020-07-09 09:59:39
-
公司合并分立原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03 16:54:15
-
医保卡丢了如何进行挂失
2020-08-12 15:36:17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相关问题
2020-12-08 10:54:37
-
车主维权要求三倍赔偿,法院如何判定赔与不赔?
2020-07-17 10:40:45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