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 问:如果企业在续签通知书上注明:员工收到通知书20
-
中法邦
-
1550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10:30:35
【合同约定】 问:如果企业在续签通知书上注明:员工收到通知书20天或者1个月之内没有任何明确的意思表示,则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样的条款是否会被认定为无效?
回答:该条款有效,可以这样约定,法无禁止则允许。

上一篇:【劳动合同】 问:对于运输公司的车主(有股权)自行雇佣驾驶员打工
下一篇:【事实合同】问:如果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也不愿意办理离职,企业应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本地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手续
2020-09-18 10:55:14
-
因工锁骨骨折手术后多久可以鉴定伤残
2020-10-26 18:00:14
-
担保合同能不能经公证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详细答案+真实案例)
2020-07-17 10:59:21
-
企业利用员工工资偷税漏税谁来承担责任
2021-01-06 11:34:10
-
政府征收土地如何过户
2020-10-19 12:02:29
-
如果职工在工作当中,突发自身癫痫病而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2020-07-08 15:47:57
-
非法传销案如何定量刑
2020-10-26 14:46:24
-
黑河转诊转院申请确认要办多久
2020-10-29 17:23:19
-
父母将房子过户给女儿有女婿的份吗
2021-01-14 11:18:40
-
交通事故小孩抚养费标准怎么规定
2020-11-11 11:27:19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