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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公司注销后民事责任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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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2 17:18:12

民法典公司注销后民事责任谁承担


一、民法典公司刊出后民事职责谁承当


公司刊出后法人资格消灭。假如公司非法刊出侵害了其他人合法利益的,由原公司首要负责人或者股东承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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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法人停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刊出挂号的,法人停止:


(一)法人闭幕;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令规则的其他原因。


法人停止,法令、行政法规规则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按照其规则。


第七十三条 【法人破产】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刊出挂号时,法人停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则(二)》


第十九条 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践控制人在公司闭幕后,歹意处置公司产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挂号机关处理法人刊出挂号,债权人建议其对公司债务承当相应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第二十条 公司闭幕应当在依法清算结束后,请求处理刊出挂号。公司未经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建议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践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当清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处理刊出挂号,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挂号机关处理刊出挂号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当职责,债权人建议其对公司债务承当相应民事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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