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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能否要求托运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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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12 17:30:47

民法典能否要求托运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一、民法典能否要求邮寄人承当交通事故职责


可以要求,但如果邮寄人自身邮寄的货品契合条件规则,并且找的邮寄人契合标准,那么交通事故职责应由驾驶员承当或许相关公司承当。



二、邮寄人的职责规则依据


《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条 【邮寄人照实申报职责】邮寄人处理货品运送,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字、名称或许凭指示的收货人,货品的名称、性质、分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品运送的必要情况。


因邮寄人申报不实或许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丢失的,邮寄人应当承当补偿职责。


第八百二十六条 【邮寄人提交有关文件职责】货品运送需要处理批阅、查验等手续的,邮寄人应当将处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八百二十七条 【邮寄人货品包装职责】邮寄人应当按照约好的方式包装货品。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则。


邮寄人违背前款规则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送。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挂靠机动车侵权职责】以挂靠形式从事路途运送经营活动的机动车,产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当连带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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