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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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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26 17:21:11

民法典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效力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对业主具有法令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危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危害的业主能够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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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主委员会的权力责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履行机构,其权力为:


(1)招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条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主张,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作业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条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责任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作业;


(2)履行业主大会经过的各项决议,承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履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令、方针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作业;


(4)承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辅导,履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不得违背法令、法规方针,不得违背业主大会的决议,不得危害业主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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