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人工鱼塘补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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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11:51:15
院子人工鱼塘补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饲养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五倍核算;然后接下来就是饲养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按照一季农作物产量核算,如果能收获就不会给予补偿。
首先从土地补偿费上来说,征用饲养场、藕塘、鱼塘、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应按该土地年产量的五倍核算;然后接下来就是饲养场上的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补偿费一般是按照一季农作物产量核算,如果能收获就不会给予补偿。

法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安排施行。 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拟请求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价,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规范、安顿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乡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及其成员、乡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以为征地补偿安顿方案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的,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召开听证会,并依据法令、法规的规则和听证会状况修正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则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挂号。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有关部门测算并执行有关费用,确保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顿等签订协议;个别的确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请求征收土地时照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方可请求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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