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身粗暴管理导致的暴力伤害是否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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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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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 10:21:58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但在实务中,对工伤认定的争议点主要有:
案例回放
本案经人社部门认定和法院终审判决,判定李某受到伤害的情形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应认定为工伤。企业法律顾问就找中法邦,免费咨询工伤的法律问题。
法院观点
三、李某受到伤害与其履行职责存在因果关系。李某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因要求下属员工开会引发双方冲突而受到伤害,该伤害结果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关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实务分析
本文参考资料
《劳动法疑难问题实务指南》
大成劳动与人力资源专业委员会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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