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2021最新规定
法律资讯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2021最新规定

  • 中法邦
  • 508
  • 187 7320 5838
  • 2021-02-25 17:56:23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员工的情形有哪些2021最新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削减职工的情形有哪些2021最新规则


(1)从事触摸作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确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动才能的;


(3)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情形。


image.png


特别提示:


根据本条规则,用人单位裁人时,应当把握“老”、“弱”、“病”、“残”的不得削减: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5年的为“老”;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为“弱”;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为“病”;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确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动才能的为“残”。


附:裁人的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则:“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理期间或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严重困难,确需削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许整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许职工的定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能够削减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本条规则削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选用人员的,应当优先选用被削减的人员。”这里的“报告‘仅指说明,无批准的意义。”优先选用“指平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人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意其间一个条件即能够实行经济性裁人:


一是因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理期间。“法定整理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康复清偿债款的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款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款,就可能被债权人请求破产。如企业仅仅遇到暂时的困难,通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能够康复清偿才能,则企业能够和债权人达到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告进入整理期。在我国整理由被请求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掌管。如整理期限完毕,企业仍不能清偿债款,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理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产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则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削减人员的,能够裁人。


裁人是集中的辞退职工,所以某些与个别职工免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人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遭到法律的严厉约束。


上一篇:再次起诉离婚的管辖权

下一篇:民法典中遗产房产分割后还需要过户吗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