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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挂靠代缴社保的风险大,可能还会被判刑!

  • 中法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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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20 10:35:07

首先小邦邦带大家了解一下社保挂靠具体指的是什么。它适合没有固定公司的自由职业者,或者是个体工商户,当处于工作变动期间,可能导致社保断缴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社保挂靠。社保挂靠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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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讲的是通过专门代理办理社保的机构来代买社保的行为,但在实践中还存在非公司员工挂靠在公司买社保的现象,那么这种做法是否违法呢?企业给非员工代买社保会涉及什么风险呢?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代缴社保违法




   《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强制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但并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这种行为并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





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给非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容易被认定与被代缴人存在着表面上的劳动关系,被代缴人就“有权”要求企业支付工资,甚至还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等,发生此类风险一般是被代缴人要求确认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被代缴人通过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者社保缴费凭证等证据,从而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的风险防范


(一)用人单位需要完善招聘和录用流程

    企业在完善招聘和录用流程时,可以保留相应的书面凭证。非劳动者仅仅凭借缴纳社保的记录不足以认定劳动关系。




(二)建议签订代缴社保的委托协议

    用人单位接受委托代缴社保前,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代缴社保的委托协议,明确用人单位仅接受委托代缴社保,所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非用人单位员工,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妥善保管该协议。若用人单位因借用资质证书而为被借用人缴交社保的,也应当与被借用人签订代缴社保的委托协议,明确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注意收集保留相应的用工证据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此外,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公司代买社保有可能会被判刑。




案情回顾




(一)2011年11月开始,冯某在珠海市唐家新华餐厅工作,该餐厅于当月开始为其购买最低社保。




(二)2013年10月,冯某因自己怀有双胞胎,为得到高额医疗保险,于是让唐家新华餐厅停止为其续保。




(三)自2013年11月起至2014年1月止,冯某虚构工作关系在珠海市唐家俏丽理发店工作,虚构每月缴费工资为人民币11800元挂靠唐家俏丽理发店在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继续参保。




(四)冯某于2013年12月剖宫产下双胞胎,并享受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支付的生育津贴共计人民币62557.16元,后停止参保,并于2014年2月又挂靠在珠海骏兴大骨头餐厅参保。




(五)2014年3月6日,被告人冯某主动将人民币62577.16元退回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5月6日报案。2014年5月26日,被告人冯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判决被告人冯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总之,用人单位为非员工代缴社保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更有可能触犯刑法而获刑。


    用人单位应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保存好委托代缴社保的协议,注意收集保存好证据,以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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