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你知道吗?恶意欠薪,有可能会被判刑
法律资讯

你知道吗?恶意欠薪,有可能会被判刑

  • 中法邦
  • 718
  • 187 7320 5838
  • 2020-07-07 21:11:5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大多数用人单位都能够按时地、全额地将工资发放到劳动者的手里,但是,不及时发放工资的行为也时有发生,尤其是近些年来报道较多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工资。那么,用人单位不按时发工资都有哪些法律后果呢?企业法律顾问就找中法邦,免费咨询合同的法律问题。 


04.jpg 



案例分析



(一)案例

     2016年3月18日,某物流公司招聘田某做司机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合同约定,田某每月的工资为4200元人民币。参加工作后,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每个月只能按70%发放工资。

为了稳定人心,公司的财务部门向职工打出欠条,承诺将其余的30%的工资在年底时一次性结清。所以,田某每个月只能领到70%的工资,剩下的30%在年底结清。

     2017年11月20日,田某提前向公司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公司没有同意。同年12月21日,在田某到公司办理手续时,发现公司少发给他当年的工资共8520元。公司财务人员以周转不开为由告诉他,可以在年底来取。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恶意拖欠,田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立即补发所欠的工资,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二)分析

     法庭经调查认为,该物流公司的做法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规定。田某的要求是合理的,应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物流公司立即向田某补发拖欠的8520元人民币,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2130元人民币。



连线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另:《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微信广告.jpg




END.



本文参考资料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控》

任康磊


本文仅供交流与学习,如来源标记错误或文章格式内容错误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烦请告知删除!



上一篇:速看!签订采购合同原来有那么多学问

下一篇:广东省规定的80天生育奖励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