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20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
-
中法邦
-
1091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09:15:3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20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续签两期固定合同后就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上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回答: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续签两期固定合同后就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下一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一年一签的短期工,企业是否两年后就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推荐阅读
-
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了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承担
2020-07-09 09:04:11
-
民法典居住权和产权是分割开的吗
2020-11-13 17:36:08
-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必须要预售证吗
2020-08-12 15:22:29
-
民法典离婚诉讼申请延期吗
2020-11-25 17:21:19
-
现行刑法对报复陷害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2020-09-25 11:53:38
-
新乡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收费吗
2020-09-14 17:44:27
-
股权投资收益是否交增值税
2020-08-28 10:21:56
-
消防大队事故鉴定不服怎么办
2020-08-31 17:46:30
-
【工会】问题:企业是否一定要设立工会?没设立是否有处罚?
2020-07-09 10:37:51
-
工伤医疗期的计算方式和内容
2020-08-04 17:55:39
热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