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知识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20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
行业讯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20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

  • 中法邦
  • 987
  • 187 7320 5838
  • 2020-07-10 09:15:3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2008年前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续签两期固定合同后就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时间上是不是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

回答:是,从2008年1月1日起续签两期固定合同后就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55.jpg

上一篇:【同工同酬】问:同工同酬是在什么情况才适用?

下一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对于一年一签的短期工,企业是否两年后就

免责申明

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方式:请邮件发送至462226748@qq.com。

法律咨询 快速响应
推荐律师

杨静 广东邦翰律师事务所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