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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如何界定劳动争议仲裁中举证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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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04 10:51: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企业法律顾问就找中法邦,免费咨询劳动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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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考虑到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方掌握和管理着劳动者的档案、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保护提供等情况和材料,劳动者一般无法取得和提供,因此又对用人单位做出了特别的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案例分析



(一)案例

北京某大型超市推行无纸化办公。在该公司,不仅上下级之间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沟通,所有采购、物流、收发货、销售和人力的管理一律采用自动化的方式进行。

2016年5月,该公司一名销售主管因不服其总经理对其工作的批评,在当晚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写了一封言辞激烈的辱骂信,并且利用公司信箱系统将该信发送给亚太区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企业法律顾问就找中法邦,免费咨询劳动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

第二天,总经理发现之后,通过管理办公系统向该销售主管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要求其即日办理手续离开公司。

后该主管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指出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为IT部门提供的电子邮件,并非纸质证据,且不能证明其真实性。同时,该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方式亦是电子邮件,不能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仅证据不足,而且形式不合法。


(二)分析


     在本案例中,该名销售主管的违纪行为是通过网络做出的,尽管公司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对电子邮件存在于公司电脑的事实进行公证,但这种公证只能证明某种结果事实,但不能证明行为过程,而证据所需要证明的就是行为过程。
     因此,公司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先与员工谈话确认其违纪行为,并做好相应记录,而后方才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做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由本人签收或邮寄送达。企业法律顾问就找中法邦,免费咨询劳动纠纷相关的法律问题。 




连线法条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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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本文参考资料

《一切后果自负有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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